重點摘要: 台灣的勞動法令並未禁止勞工兼職,限制主要來自個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的約定,另外競業禁止條款是另一回事,要分開看。實務上要先劃清楚四條界線:契約條款、公司資源與上班時間、利益衝突的職缺與資訊、稅務與保險。最上游的一件事是先確認自己任職的公司允不允許對外接案。這篇把四條線逐條講清楚,另外拆解每週都會發生的時間衝突該怎麼處理,並列出現職 HR、獵頭與業務這三種高風險身分該特別注意什麼。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,個案請諮詢專業人士。
這題大部分人不敢問,但一定都在想。
而它值得認真回答,因為兼職接案真正會出事的地方,通常不是時間不夠,是界線沒劃清楚。時間可以調整,界線踩過去了很難收回來。
先把法律面與契約面分開
法律面: 台灣的勞動法令並沒有「禁止勞工兼職」的規定。下班後的時間原則上屬於勞工自己,單就法令來看,並不禁止你在正常工時之外另外接案(資料來源見文末)。
契約面: 但「法令沒禁止」不等於「怎麼做都沒事」。兼職限制不在《勞動基準法》的規範裡,雇主可以把它寫進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;營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歸屬則另有專門法規,通常也會再用合約約定一次。真正會影響你的是這一層:如果你的合約或工作規則明文限制兼職,違反約定情節重大時,雇主依法仍可能加以處分。 所以第一步不是問法律怎麼說,是看自己簽的是什麼。
競業禁止是另一件事,而且管的是「離職以後」。 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9 條之 1 針對離職後競業禁止訂了四項要件:雇主有應受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、勞工的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的營業秘密、競業禁止的期間與區域及職業活動範圍未逾合理範疇,以及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所受的損失給予合理補償。四項要件缺一,該約定即無效;期間最長也不得超過兩年。但要分清楚:這一條管的是你離職以後的行為,跟你在職期間能不能兼職是兩件不同的事,不要混在一起判斷。
所以第一件事很簡單:把你自己的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找出來看一遍。 有疑慮的條款,找專業意見確認,不要靠猜。
四條要先劃清楚的界線

界線一:契約條款。 先確認自己的合約裡有沒有兼職申報義務、有沒有競業禁止條款、以及那個條款涵蓋的範圍。有些公司要求兼職前告知,有些沒有規定。這一條沒有通用答案,只有你的合約有答案。
界線二:公司資源與上班時間。 這條最容易被輕忽,也最容易被抓到。不要用公司的電腦、公司的網路、公司配發的手機或帳號處理招募的事,不要在上班時間打人選的電話,不要把公司的印表機拿來印候選人資料。這不只是規定問題,是信任問題:一旦被認為在上班時間做私事,前面所有的溝通都會失去說服力。
界線三:利益衝突的職缺與資訊。 這一條要從最上游的一件事開始:在你接第一個案子之前,先確認自己任職的公司允不允許對外接案。 這不是一句「你也可以想想看」的軟性提醒,是應該擺在最前面確認的一件事,因為它決定的是你能不能開始,而不是你要怎麼做。確認過之後,再往下處理三個自我管理的原則:不接自己現在任職公司的職缺;不主動接觸自家公司的同事去換工作;不把職務上知悉的機密資訊用在招募上(客戶名單、薪酬結構、還沒公開的組織異動都算)。
WeFer 上的職缺是顧問自己挑的,所以這條界線很大一部分要靠自己主動守;真正的約束力,來自你跟現職雇主之間的合約與保密義務。
至於直接競爭對手的職缺要不要接,取決於你的職位、你接觸得到什麼資訊,以及你的合約怎麼寫。判斷不了的時候,用一個很實際的標準:如果這件事被你的主管知道,你解釋得清楚嗎? 解釋不清楚就不要碰。
界線四:稅務、申報與保險。 顧問與 WeFer 之間屬承攬制合作。獎金達各項適用門檻時,可能先扣 10% 所得稅或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;兩項都適用時合計 12.11%。若是境內居住個人,且該筆報酬適用 10% 扣繳率,單筆超過 NT$20,000 才預扣所得稅;若屬應計補充保費的執行業務收入,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 就會扣 2.11%。所得類別與個人狀況會影響結果,請以 WeFer 財會作業為準,並建議諮詢稅務顧問。
承攬制還有一個直接的推論要先知道:平台不會提供任何保險或勞健保。若有需求,可直接向職業工會聯繫。 對還有正職的人來說這通常不是問題,因為現職公司已經在保;但如果你打算全職投入,這件事要一併算進你的成本裡。
時間衝突:比利益衝突更早出現的問題
利益衝突踩到才會出事,時間衝突則是每一週都在發生。開始之前先把三件事想清楚。
第一,哪些事情絕對不能發生在上班時間。 打人選的電話、跟 Key Account(WeFer 對口企業客戶的窗口)團隊開會、處理面試協調,這些如果落在你的工作時間裡,就算你當下真的沒事做,性質也不一樣了。可行的做法是把這類事情集中在午休與下班後,而你要找的人多半也在上班,時段本來就對得起來。
第二,你的正職會不會因此被看出變化。 交件變慢、開會分心、臨時請假變多,這些比「兼職」本身更容易引發問題。實務上的判準是:在合約沒有明文限制的前提下,只要正職表現沒有下滑,多數爭議根本不會被引爆。 前期投入不夠會學不起來,但因此犧牲正職品質,代價通常更貴。
第三,正職進入趕工期時,手上的案子怎麼辦。 招募案有它自己的節奏,人選面試、offer 談判這些不會配合你的專案高峰。開始之前先想過兩種做法:一是預期忙的那段時間先不接新案,二是主動去找負責這個案子的 Key Account 說明你的狀況,讓案子的節奏可以跟著調整。方向要記對:是你主動發起,不是等對方來確認你在不在。事前講,比中途消失好收拾得多。
時間到底怎麼排、一週實際需要幾個小時,〈正職很忙也能接招募案嗎〉那篇有完整的算法。
三種身分要特別小心

現職 HR 或人資。 你的風險最高,因為工作範圍本身就重疊。你接觸得到內部的薪酬結構、人員異動、離職面談內容,這些都是敏感資訊。相對安全的做法是把接案的產業與職能跟現職完全切開,而且絕對不碰自家公司的人。HR 背景在招募上是很好的起跑優勢,但界線要劃得比別人更嚴。
現職獵頭或 Agency 顧問。 你的合約裡很可能有明確的競業與客戶保護條款,這一類條款通常寫得比一般公司具體。開始之前,先把合約看清楚,必要時找專業意見。這裡要說清楚,Agency 裡有非常多很強的顧問,WeFer 兩位共同創辦人也都是獵頭 Agency 出身,這不是誰比較好的問題,只是身分重疊時界線要格外謹慎。
業務或客戶關係職。 你的風險在客戶重疊:如果你接的職缺來自你現在往來的客戶公司,角色就混了。挑案的時候先把這類公司排除掉。
實務上怎麼做
一、挑案的時候就先排除。 平台上的職缺是自己挑的,這反而是好事:你可以在接案之前就把有疑慮的公司、產業與職能排除掉,不用事後補救。挑案本身就是這份工作的一部分。
二、跟 Key Account 團隊講清楚你的限制。 Key Account 團隊負責客戶端的溝通與需求釐清。你直接說「這幾家公司我不方便碰」,比事後才發現衝突好處理得多。
三、時間切乾淨。 招募工作有一大半是非同步的:搜尋人選、寫開發訊息、整理判斷,這些排在下班後完全沒問題;而人選自己多半也在上班,所以電話多半也發生在午休與下班後。
四、公開身分的時機自己拿捏。 在社群上談自己的招募工作,是很多顧問累積個人品牌的方式,但什麼時候公開、公開到什麼程度,跟你的產業、公司文化與合約條款有關,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,值得先想過再做。
要不要主動告訴雇主
這題沒有一體適用的答案,取決於三件事:你的合約有沒有告知義務、你們公司的文化、以及你接的案跟本業的距離。
可以參考的判斷方式如下。
| 你的情況 | 建議做法 |
|---|---|
| 合約有告知義務 | 依約告知,這是最沒有懸念的一種 |
| 沒有告知義務,但接的案跟本業很近 | 主動說明通常比被發現好 |
| 沒有告知義務,接的案也完全無關 | 屬於個人選擇,四條界線守住即可 |
無論選哪一種,前面那四條界線都要守住。多數兼職爭議不是因為「有兼職」,是因為「用了公司的東西」或「碰了不該碰的資訊」。
一個常被問到的反向問題
「做招募之後,會不會反而幫到我的正職?」
實務上確實常有這種副作用。你會更了解自己這個產業的薪資行情、人才流向與各家公司在擴哪條線,這些資訊對本業的判斷有幫助。但這不該是你做這件事的主要理由,也不能拿來當作跨越界線的藉口。界線先劃乾淨,才有辦法專心把案子做好。
免責聲明: 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文中的法規敘述僅供理解方向,個別勞動契約條款、競業禁止約定的效力與稅務處理,都會因個案而異,請依自身情況諮詢律師或稅務專業人士。
Choc Chiang|WeFer Co-Founder
Choc 有 7 年招募產業背景,獵頭時期從顧問一路晉升到主管、帶領顧問團隊,主攻中高階產業開發,多次成為公司 Top Biller(業績排名第一的顧問)。2024 年共同創辦 WeFer,主導 product、business growth 與 AI 工具開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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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Q:正職員工可以在下班後兼職做招募嗎?
A:台灣的勞動法令並沒有禁止勞工兼職的規定,下班後的時間原則上屬於勞工自己。但兼職限制可以被寫進個別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違反約定情節重大時雇主仍可能處分;離職後的競業禁止則另有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9 條之 1 的四項要件,且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年,跟在職兼職是不同的東西。所以第一步是把自己的合約看清楚,有疑慮就找專業意見。
Q:兼職做招募,最常見的利益衝突是什麼?
A:先確認一件更前面的事:你任職的公司允不允許員工對外接案。這一題確認完再往下看三種常見的衝突:接到自己現在任職公司的職缺、主動接觸自家同事去換工作,以及把職務上知悉的機密資訊(客戶名單、薪酬結構、未公開的人事異動)用在招募上。判斷不了的時候可以用一個標準:如果主管知道這件事,你解釋得清楚嗎。
Q:承攬制的話,保險與勞健保怎麼辦?
A:平台不會提供任何保險或勞健保。若有需求,可直接向職業工會聯繫。還有正職的人通常由現職公司投保,比較不受影響;打算全職投入的人,建議把這一項先算進成本裡。
Q:現職是 HR,可以接招募案嗎?
A:可以,而且 HR 背景在招募上是很好的起跑優勢,但界線要劃得比別人嚴。建議把接案的產業與職能跟現職完全切開,絕對不碰自家公司的人與內部資訊,並先確認合約裡有沒有相關限制。
Q:需要主動告訴公司我在做招募接案嗎?
A:看你的合約有沒有告知義務、公司文化,以及接的案跟本業的距離。合約要求告知就告知;沒要求但案子跟本業很近,主動說明通常比被發現好;完全無關則是個人選擇。無論哪一種,不用公司資源與上班時間這條線都要守住。
Q:兼職接案的獎金要怎麼報稅?
A:合作關係屬承攬制。達各項適用門檻時,可能先扣 10% 所得稅或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;兩項都適用時合計 12.11%。若是境內居住個人,且該筆報酬適用 10% 扣繳率,單筆超過 NT$20,000 才預扣所得稅;若屬應計補充保費的執行業務收入,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 就會扣 2.11%。請以 WeFer 財會作業為準,並建議諮詢稅務顧問。
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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